社保不可以多地方参保。同一个人是不能同时在两个地方缴纳社保的,重复参保是不能同时享受重复待遇的,如果发现重复享受社保待遇的现象,社保部门都会及时制止,并要求退回重复领取的待遇。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参保人如果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将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参保人在两地以上缴纳社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给参保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社保在多地方参保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在同一个统筹地区:
很多人为了能够多享受社保待遇,会选择缴纳职工社保的同时,还缴纳着新农保或城乡居民保险的,这种无法享受“双份”待遇,所以建议办理清退。如果在同一年里,有重复参保缴费,清退重复时间缴费,将重复缴纳的相关金额退还本人。建议保留职工社保,因为个人待遇保障高于居民社保。
2、不在同一个额统筹地区:
比如在上海缴纳社保,也在北京缴纳社保,那么这时候虽然会享受城市的福利待遇,但是待遇方面并不能合并,只能享受一个城市的保障。所以停交一个城市,单独缴纳另一个城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社保参保地可以更改吗
社保参保地无法更改,但可以办理社保转移,转移方式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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