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一、办理工作中哪些具体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
居住证办理工作中,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受理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以及居住证的签发、签注、注销和居住证持有人取得入户资格后办理落户等相关工作。
二、流动人口如何申领居住证
1、如何办理居住证
外省市来天津的人员准备在津居住7日以上的,应当依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居住登记。
2.登记多久才能办理居住证
已在津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还要在天津继续居住的外省市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3.无居住信息的人是否能办理居住证
已在天津居住但未申报居住登记的外省市人员不可以办理居住证。
三、办理居住登记能否在津考驾照
外省市来津人员在天津申报居住登记后凭居民身份证和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签发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可以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
四、公安机关在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中具体负责哪些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申请人年龄、落户地区、有无行政拘留和有无犯罪获刑记录等情况的审核、打分工作。
五、取得资格的人员到哪里办理落户手续
到各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六、在居住证办理工作中,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可拔打市流动办投诉电话(23943513)
1、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受理居住证相关业务工作;
2、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工作人员对群众态度不好,出现冷硬横推问题;
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工作人员对群众提交的申领居住证材料不认真审查,不一次性告知的;
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工作人员在受理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办证、搭车收费的。
七、如何查询居住证办理进度
1、前往各区县服务管理中心进行查询。
2、拨打所属派出所电话进行查询
3、网上查询居住证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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