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境外收买情报罪的判刑标准是: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法院对为境外收买情报罪如何裁判的
1、法院对为境外收买情报罪的犯罪分子,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属于较轻犯罪情节的,则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只要行为人为了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个人而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即构成为境外收买情报罪,只要行为人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即构成本罪(当然,要求行为人明知对方为境外机构、组织、个人)。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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