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找不到,利害关系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一、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区别
宣告失踪需要自然人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限,而宣告死亡没有这个期限的限制。申请自然人为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没有先后顺序,而申请自然人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没有先后顺序。二者的公告期不一样。二者宣布撤销后的效力不一样等等。
二、失踪五年可以直接宣告死亡吗?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的,或者因为车祸、战争等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主体。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是,为了确保各方当事人权益的平衡保护,对于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申请人通过申请宣告失踪足以保护其权利,其申请宣告死亡违背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关于不得滥用民事权利的规定的,不予支持。
三、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离婚
1、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按照普通民事案件规定的程序审理并判决。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民法典》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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