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了严格规范弃婴(儿)救治、收养,市民政局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常州市弃婴(儿)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现弃婴要第一时间报警
曾经有个报道,弃婴被扔在野地里,脸上爬满蚂蚁。还有的一些弃婴被人私自收留在不符合收养条件的家庭里。常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通知》是为了更好保护弃婴(儿),做到及时救治,同时着力解决当前个人私自收留弃婴(儿)的问题。
私自收留现象的存在,让一些儿童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比如收留人是否符合收养条件,是否有能力收养,将来孩子是否能幸福?基于这些问题,《通知》要求,发现弃婴(儿)后要第一时间报警,让职能部门及时介入。
明确弃婴(儿)接受单位和救治机构
《通知》明确接收弃婴(儿)的社会福利机构是常州市儿童福利院、金坛市社会福利院、溧阳市社会福利中心和武进区综合福利院。移交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统一由公安部门办理。发现弃婴(儿)后,当地派出所填好《常州市弃婴(儿)发现(捡拾)证明》,在第一时间将弃婴(儿)送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和救治。
目前常州市区指定的救助医院是常州市儿童医院。医院将对孩子进行全面体检,如果患病,医院将予以救治。与此同时,派出所还应通知福利机构,由福利机构及时派员到医院办理交接手续,签定《公告期疑似弃婴(儿)代养协议》,孩子经体检或治疗出院后,医院通知指定社会福利机构、由经办派出所协同办理出院手续,转入社会福利机构生活。此时,孩子还属于福利机构代养,因此,福利机构在代养期间,应发布寻亲公告,公告期为60天。待公告期满后,仍然找不到监护人的,由福利机构正式办理入院,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儿)
《通知》明确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常州市所有的弃婴(儿)将通过福利机构办理收养登记。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儿)。对此,收养登记机关将在一定时段内集中办理收留人无子女后又私自收留弃婴(儿)的非福利机构弃婴(儿)的收养登记。
对于在《通知》下发之前已私自收留弃婴的本市户籍家庭,收留人符合政策规定且有收养意愿的,可向当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收养申请,通过《常州市阳光收养救助服务中心》评估,经收养登记机关审查,收留人无子女的可办理非福利机构抚养弃婴(儿)收养登记,收留人已有子女的(包括失独家庭),收留人应在收养登记机关监督下由公安机关进行DNA比对,不是生物学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方可办理福利机构抚养弃婴(儿)收养登记,否则通报计生部门处理;收留人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收留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应当履行第三顺序监护责任,须将私自收留弃婴(儿)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协同公安部门将已收留的疑似弃婴(儿)送交当地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同时为收留人看望弃婴(儿)、奉献爱心、开展志愿服务提供优先和便利条件。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的目的在于从源头坚决预防遏制弃婴行为,全面营造呵护婴儿光荣、遗弃婴儿可耻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公安、社区工作人员作用,加强社区弃婴(儿)问题的监督管理,做到发现弃婴(儿)及时报案,协助捡拾、收留人办理报案、移送等相关手续。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