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制度的优缺点是什么?
时间:2023-07-04 08:31:19 26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缓刑要坐牢。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在判决宣布之前还有其他没有判决的罪行,没有严重违反缓刑监督管理规定的情节,考验期满,原刑罚不再执行,即缓刑考验期满坐牢。缓刑,全称暂停量刑,又称缓刑,是指违反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人,应当先宣布定罪,暂不执行判处的刑罚。缓刑是指特定检查机构在一定检查期限内对犯罪分子进行检查,根据犯罪分子在检查期间的表现,决定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制度。对于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依法进行社区矫正。根据相关规定,缓刑考验期届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并公开宣告。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用坐牢吗

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且缓刑两年,是指宣告缓刑,两年期满后,原判一年六个月不用再执行。前提是两年内不能再犯罪,否则撤销缓刑,原判一年半加上新罪的量刑,合并执行。不执行刑罚并不代表罪犯没有犯罪,而且其毕竟对社会有不利的因素存在,所以法院就依法会对罪犯规定一个考验期,并依法规定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果在考验期内罪犯真的对社会没有危害性了,且遵守法律法规。经过这个考验期后就不再执行以前的刑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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