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完成后所产生的效力并不是绝对的,权利人请求权的消灭以义务人行使拒绝履行抗辩权为前提,因此时效抗辩权的行使事关重大。
一、抗辩权的定义是什么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抗辩权的特点如下:
1、在行使请求权的前提下,不行使请求权,抗辩权不必行使;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产生,约定的抗辩理由只能产生合同权;
3、抗辩权是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
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
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诉讼时效过了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特征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抗辩权的特征:
(1)行使抗辩权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
(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
(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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