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一定要回当地。离婚起诉可以回当地,也可以在异地进行。在当地起诉离婚的话,需要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申请。如果是异地诉讼离婚,原告需要开出被告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证明,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了。立案前,原告需要到居住小区物业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具对方经常居住证明。
起诉离婚要回老家吗?
起诉离婚不一定要回老家。
一、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也就是老家;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因此,如果被告未离开住所地的,原告就要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就要回老家;如果被告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告就要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不用回老家。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原告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因此可以回老家,也可以不回老家。
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和原告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因此都不用回老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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