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十四年了有效吗?
有效,借条是否过期,应当是从债务人承诺还款之日起算,如果债务人承诺还款之日起,经过五年,借条是否错过诉讼时效的保护期呢要区分几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种情况,在五年时间内,债权人从来没有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债务人也没有表示过要归还借款,此种情况下,债务就错过了诉讼时效的保护期了,在诉讼中,被告以借贷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债权人将失去胜诉权
第二种情况,自债务人承诺还款之日起三年之内,债权人曾经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那么该债务的诉讼时效就自主张债权时起中断,重新计算三年,只要在诉讼中,债权人向法庭提交曾经主张过债权的相关证据,债权人的债权仍有胜诉的权利。
第三种情况,自债务人承诺还款之日起三年之内,债权人没有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或主张过债权但没有证据能证明,超过诉讼时效后,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该债务能够得到保护。
在此,律师建议:债务发生后,债权人应当积极催告债务人,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若经催告未履行,债权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中断诉讼时效,并保存催收的相关证据,以免失去胜诉权。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二、借条相关法条规定
借条和欠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
诉讼有效期不同。借条的诉讼时效为2年,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如出借人在出具借条后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欠条的诉讼时效是2年,已标注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标注的清偿日期之日起算,没有标注清偿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因为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二者的举证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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