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2、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3、向房屋管理机关反映;
4、进行诉讼。
一、小区业主维权的方式是什么
有下列维权途径:
1、投诉。属于房屋质量等问题的,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物业管理问题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2、诉讼。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3、仲裁。可以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二、房屋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开发商无视消费者合法要求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不合格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其进行维修。因维修而给消费者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证明后,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开发商延期交房应如何处理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处理具体如下:
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方案是最快、最经济的解决方案。首先,买方应与开发商面对面协商,解释遇到的延迟交付,并提出协商和解的要求,如赔偿等;
2、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投诉;
3、向房屋管理机关报告的第三种方法是向房屋建设管理机关报告,要求对开发商进行处罚。这种方法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房屋建设管理机关的权力是有限的。一般只有行政权,没有民事审判权,只能对开发商进行处罚,不能要求开发商及时足额补偿业主;
4、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最后的解决办法,因为诉讼费时费力,会给业主带来很多麻烦。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延期交付的违约金,也可以根据法律或合同终止房屋买卖合同。诉讼强调证据,业主必须注意收集开发商延期交付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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