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
2、聘用单位在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为员工注册。个人登录之后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工作情况、教育情况、奖励情况、随往人员等,最后提交申请,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
3、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
4、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5、北京市人事局的工作居住证系统中可以看到申请进度。
二、北京市居住证、暂住证办理条件
1.申报暂住登记。外地户籍来京人员(以下简称“来京人员”)自到达本市之日起3日内,应当到居住地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以下简称“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并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作为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的凭证。
2.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来京人员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服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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