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适用情形有以下两种:
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一、附加刑可以单独使用吗
附加刑可以单独使用。
1、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2、附加刑独立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
3、对于罪行比较严重的,不能独立适用附加刑。
附加刑属于从刑,既可以附加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
1、适用附加刑时,一个犯罪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4种,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对于可执行财产刑且罪行又不严重的犯罪人,可单处罚金刑。
二、在我国刑罚只能是什么机关以成文法的方式制定
在我国刑罚只能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以成文法的方式制定,其他任何机关无权制定刑罚,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刑罚时也只能在成文法中明确地加以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三、刑罚的种类都有哪些
刑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
1、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2、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对减轻处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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