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自愿签了离婚协议之后,得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后,登记离婚了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离婚协议书手写还是打印
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可以的。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要符合一定的要求才可以的,有一些注意事项要特别注意一下。
一、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要注意离婚协议书内容的规范。
要先明确双方是自愿离婚,协议内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并且已对孩子抚养、财产和债务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2、离婚协议书要符合形式要件。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后才有效,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条件,如果未能办理离婚证,那么离婚协议书也未生效,对双方无约束力。
二、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下列手续: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有: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综上,离婚协议书不管是手写的还是打印的都是可以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要准备哪些资料?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以下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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