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8号,记者从上海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目前上海还不能办理异地贷款业务。据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称,虽然9.30三部委发布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业务,但是,上海全市范围内还没有接到正式实施异地贷款的文件。
上海公积金中心:异地贷款未落地暂不能办理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文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
虽然,“9.30”新规明确规定10月8日起执行,但是,上海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称,该文件只是一种总纲性质的倡议文件,关于异地贷款的最高可贷金额、贷款年限等具体细则还需住建部和央行具体规定。
新政回顾
住建部: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提高实际贷款额度
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
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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