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的内容主要有:
第一部分写明夫妻双方的个人信息,即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
第二部分写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第三部分写明夫妻离婚的事实与理由。
第四部分写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
第五部分写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分配。
第六部分写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和期限。
第七部分写明对子女的抚养安排,即写明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为多少,以及另一方的探望权的实现方式和另一方协助探望的义务等。
第八部分未双方当事人的签名。
最后写离婚协议书的制作时间。
哪里才能起草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不能去哪里领取,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准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要签订离婚协议的,离婚协议书应当由夫妻双方达成约定,不是去哪里领取的,毕竟夫妻双方情况是不一样的,那么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也会是不一样的,从而需要夫妻双方对离婚协议书达成约定。因此离婚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共同准备,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准备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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