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遇到夹克贷款时,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可以不偿还,受到暴力借款的,可以报警处理。《关于处理夹克贷款刑事案件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学校学生、失去劳动力的人为对象实施夹克贷款,或者因实施夹克贷款而受害者或者其特定相关人员自杀、死亡、精神异常、为偿还债务而实施犯罪活动的,除刑法、司法解释的其他规定外,还应当适当重罚。在坚持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认罪认罚,积极退还赃物,诚实悔改或有其他法定,轻微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可依法宽大处罚。
大学生该如何远离高利贷、套路贷等违法行为
大学生远离高利贷、套路贷等违法行为方法如下:
1、别轻易相信借贷广告。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假劣广告利诱大学生注册、贷款,文案上写着帮助解决学生在校学习上基本学习和生活的困难,实际上,这样的高利贷、诱导贷款、提高授信额度易导致学生陷入“连环贷”陷阱;
2、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大学生要充分认识网络不良借贷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要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尽量不要在网络借款平台和分期购物平台贷款和购物,因为利息和违约金都很高,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要积极学习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远离不良网贷行为;
3、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切勿将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借给他人借款或购物,当自己的信息被不法之徒利用时,大学生及时地向学校反映,如果发生暴力催款的威胁时,及时报警,学会用正当手段或者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4、老师和学校方面。班主任、辅导员密切关注学生的异常消费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学校应该开展关于理性消费的相关课程,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消费观,不攀比、不炫耀,合理消费,适度消费,另外,可开展活动向学生宣传一些简单的金融常识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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