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92个工作日内
街道(镇)受理(5日)
街道(镇)初审(30日)
县(市、区)住建部门复审(15日)
县(市、区)民政部门复审(20日)
县(市、区)住建部门复核认定(22日)
网上查询网址:
办理条件:
1、在属地具有常住户口的城镇居民及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或持有泉州中心市区《居住证的;驻地部队的干部(家属在泉州工作);外地户口在中心市区内企业连续务工满3年以上(以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为准)的外来务工人员;
2、家庭年收入低于105167.59元,家庭资产总额58万元以下;
3、未购买政策性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注意:
符合第1、3条条件,截止申请日期,年满25周岁的未婚青年,年收入低于31207元的可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一式四份;
2、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调解书等)核原件收复印件;
3、由泉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住房情况证明(非本市人员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4、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上年度收入证明(收入证明为统一格式,可向社区领取或登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
5、非本市中心市区城镇居民户籍家庭提交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符合优先配售(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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