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本事项无需受理条件。
二、办理材料
暂无
三、办理流程
暂无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天津市红桥区清源道4号;丁字沽街道办事处:天津市红桥区五爱道24号新村医院旁;西于庄街道办事处:天津市红桥区西于庄后大道28号;西沽街道办事处:天津市红桥北大街139号;三条石街道办事处:天津市红桥区南运河北路御河湾小区旁;芥园街道办事处:天津市红桥区先春园春和路3号;铃铛阁街道办事处:天津市红桥区怡闲道32号;邵公庄街道办事处:天津市红桥区闸桥北路5号;双环邨街道办事处:天津市红桥区佳园东里佳园医院旁;和苑街:红桥区营玉路4号。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红桥区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暂无法定依据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qqzwfw.tj.gov.cn/)
全文3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