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起诉状是否要送达被告
离婚起诉状副本一般会送达给被告。
选择什么送达方式主要取决于法官和被告,如果被告配合,在人民法院打电话通知其来去起诉状和传票等法律文书的情形下,那么自然是让被告来取。
如果被告联系不上,或者推说不方便,法官一般会邮寄送达,如果邮寄被拒签或找不到被告,那么还可以强制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
二、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1、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证明。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3)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5、离婚诉讼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三、诉讼离婚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9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