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短信中的虚假链接来盗取密码,就构成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该罪行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其中存储的数据,情节严重。
利用短信中的虚假链接来盗取密码,就构成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素材中提到的罪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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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短信中的虚假链接来盗取密码,构成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但具体罪名需要更多的信息来确定。建议提供更多细节,以便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分析。
《刑法》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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