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撤销。对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30天内作出复核结论。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的时限
(一)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三)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四)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五)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诉讼,只能在三天内申请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三、交警乱定责任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乱判定责任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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