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合同无效可以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对于有偿的私人贷款合同,贷款人在贷款时不得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也不得计算复利。否则,贷款人将按实际贷款金额计息或返还收取的复利。合同约定贷款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什么是高利贷
对于高利贷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的民间借贷就是高利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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