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父母不同意要领结婚证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和带上结婚登记所需要的证件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核发后会发给结婚证。
但既然有一方父母不同意的,建议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认真听取父母的意见再做是否要结婚的打算。
一、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有哪些
(1)需要满足男士年龄为22周岁、女性年龄为20周岁的条件。
(2)双方不属于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另外双方在领证的时候不得存在其他婚姻状态,也就是不能重婚。
(4)还需要确保双方均是自愿结婚,不存在压迫的现象。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本人的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结婚登记用的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是可以自带的,也可以在登记处拍摄,前者照片的效果更好。
(4)若是双方任意一方是再婚者,还要提供离婚证书或相关文件(解除夫妻关系说明、法律判决书等),如果是原配偶死亡,则提供原配偶死亡的证明。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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