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款人的,要提供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要去人民法院起诉欠款人的,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对方在借款的时候,没有向当事人出具出具债权凭证的,当事人还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会以不存在借贷关系的事实不予立案。
怎么去法院起诉欠款人
1、可以起诉。到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对方信息材料、诉状、证据各两份。
立案后,等着法官和你联系。一般来讲,法官会先帮你调解一下,看对方是否愿意还款,或者是其他什么方案解决。
2、判决你胜诉,被告不还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被告有存款,可以直接强制执行存款,如果没有,可以拍卖的。如果直接折抵,需要被告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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