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区高空抛物导致自己受伤,且无法确定侵权人,可以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有责任查明事故责任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如果小区高空抛物导致自己受伤,且无法确定侵权人,可以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有责任查明事故责任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可 能 加 害 建 筑 物 补 偿 规 定
根据《可能加害建筑物补偿规定》,对于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造成损害的情况,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措施和施工时间,并事先通知周边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同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周边房屋的性质、结构、年代、用途等因素,合理确定施工措施,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周边建筑物的安全。
如果施工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采取施工措施或者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导致周边建筑物、构筑物遭受损害,那么建设单位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标准,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此外,如果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那么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予以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可能加害建筑物补偿规定》为可能加害建筑物补偿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对于保护周边建筑物的安全具有积极的作用。
根据《可能加害建筑物补偿规定》,如果小区高空抛物导致自己受伤且无法确定侵权人,可以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有责任查明事故责任人。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同时,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施工措施或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导致周边建筑物、构筑物遭受损害的,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予以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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