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桂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在哪办理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教育厅B20和B21号窗口
二、桂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是广西高校教师(含在职、聘用、拟聘,不含兼职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校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
(四)取得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理论考试成绩达到当次考试合格线(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
(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桂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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