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承租人违反双方约定的;
2、承租人经催告,仍不在期限内支付房租的;
3、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就私自将租赁房屋单方面转于第三人的;
4、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的,这种情况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通知承租人。
在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不退押金
首先,我们先了解清楚什么是押金。
房屋租赁合同中交付的押金,说白了就是房东担心租客在租房的过程中,存在一些违约后跑了的情形,要求租客交付一定的金钱作为押金担保,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具体交付租房押金的实际作用:
租客交付押金,主要是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进行一定的安全保障。
一旦租客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房东要求租客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房东有权从押金中优先取得赔偿,如有余额,则应返还给租客;
如押金不足以赔偿,房东仍有权要求租客补足。
那么,房东退不退押金的情形,我们分房东不退押金的一般情形和其他例外情形来分析:
1、房东不退押金的一般情形
1、租客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2、租客损坏了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3、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或者提前退租。
2、除了上述说到房东不退押金的情形,房东不可拒退或扣减押金。
如果实践中,房东不是出于上述租客存在的原因拒退押金或扣减押金的,租客可以先和房东协商要求退还押金,甚至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所以租赁合同没有规定一定要法人盖章,也可以由法人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全文9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