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不能办理离婚证。但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大陆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在大陆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异地办理离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在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也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办理法院的诉讼离婚,手续具体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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