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包含的著作权就两个:一个是歌曲本身的著作权,即词作者、曲作者的著作权;另一个是演唱者的表演权。
通常意义上,著作权人与作者是同一个人。但也有例外,比如,词曲作者受某公司委托创作,或职务创作,在有著作权归属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归公司所有的;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著作权是自动产生的,并不需要你去申请而获得。也就是说,当你完成作品的那一刻起,著作权就已经产生,就已经开始受著作权法保护了。你想获得官方的许可,可以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新闻出版部门,或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北京),进行作品自愿登记。这项登记,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有的时间长,有的短;有的要交费,有的免费,请你按照自己的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当你通过审核后,可以获得国家承认的作品自愿登记证书,各地的证书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该证书只是一个备案性质,一旦著作权纠纷发生,可以作为法律物证之一。
北京地区的在国家出版署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所谓申请国家版权局认可的版权登记,此项费用在800~1500元、件之间,著作权人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委托公司或其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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