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因地区而异,2020年在北京地区的诈骗罪立案标准为:1. 诈骗数额在三千元以上的;2. 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未达到二十万元以上的;3. 诈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未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
2020年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全国各地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以北京地区为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诈骗数额在三千元以上的,那么属于诈骗数额较大的情形;2、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那么属于诈骗数额巨大的情形;3、诈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那么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一)立案标准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经济诈骗罪的立案金额就需要按具体罪行来规定。而且各个地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还是有所差别的,究其原因是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造成的。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的《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罪的数额标准》,该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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