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一方无法获得子女抚养费时,可以将其财物用于折抵子女抚养费,另一方不给抚养费则可以减少给付。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导致另一方无法获得子女抚养费,那么可以将其财物用于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另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二)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离 婚 抚 养 费 不 给 怎 么 处 理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包括因重婚导致的损害赔偿。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增加子女抚恤金、子女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等费用。
因此,如果离婚后抚养费不给,无过错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无过错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没有按照协议或者判决支付抚养费,如对方拒绝支付或者无法支付。法院会依法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判决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决定,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离婚后抚养费问题关系到子女的生活和成长,无过错方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没有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依法进行调解或判决支付。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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