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事故每一个步骤法律都有期限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需要收集证据的,交警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一式两份清单,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对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有资质鉴定机构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自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检验鉴定应当约定期限,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上一级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尸体的检验应当在结束后书面通知家属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交警部门应当在收到鉴定报告二日内将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及相关证件和扣押物品。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该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需要鉴定检验的在鉴定结论确定起五日内制作。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交警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对于损害赔偿需要交警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交警部门按照规定时间开始调解,并在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醉驾的处罚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大量饮酒是不能驾驶机动车或者是其他车辆,在我国道路交通法中有明确的规定。饮酒驾驶不仅仅安全系数降低,对社会以及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影响与威胁。我们应该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在生活中时刻提醒自身,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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