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没有到报废年限,报废时不需要再年审了。
附相关的年审规定如下: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车辆年检的具体流程如下:
1、填表。
需要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人工检验记录表三张表格,要用碳素笔,填表处有参考样表。
2、受理窗口审查材料,在远程查验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3、如车辆有违法未处理,应先处理完毕,待违法消除后方可办理。
私家车主可以提前到网上查询自己的违章记录并及时处理。
如果现场处理违章,可能当天不能进行审车。
4、开车到线外检验区,对车辆进行线外检验,之后可以进入检验车间进行线内检测。
5、检验合格后,持检验报告单等资料交由查验民警对车辆进行查验。
6、全部合格后交检验费,在行驶证副证上签章,签发检验合格标志,并将检验合格标志粘贴在前风窗右上角。
而报废的车辆就不用年审啦,正因为车辆的“年数”已到,不能通过年检,所以应该去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只要您平时均已按规定进行年检,那就可进入报废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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