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时,赔偿义务人需要承担起赔偿责任。根据最高院对于人身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除了抢救治疗费用、就医治疗费用、误工减少的收入以及死亡补偿费等,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等合理的费用需要赔偿。因此,赔偿义务人需要承担起全面赔偿责任,确保受害人家属得到合理的赔偿。
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时,赔偿义务人需要承担起赔偿责任。他们除了要根据受害人的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外,还需承担因就医治疗而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根据最高院对于人身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可以知道,除了上面的赔偿之外,还有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等等与之相关的合理的费用。
交 通 事 故 死 亡 赔 偿 包 括 哪 些 项 目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因对方过错导致受害人死亡,受害人家属向致害人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费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给予;死亡赔偿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给予;供养亲属抚恤金分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每月领取死亡赔偿金的一半,其余部分作为子女或者父母抚恤金;子女、父母按照死亡赔偿金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给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因对方过错导致受害人死亡,受害人家属向致害人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费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给予;死亡赔偿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给予;供养亲属抚恤金分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每月领取死亡赔偿金的一半,其余部分作为子女或者父母抚恤金;子女、父母按照死亡赔偿金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给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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