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借款,夫妻另外一方对该事毫不知情,并且这笔借款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夫妻另一方事后也没有追认的,可以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事前不知情,事后不认可,且该笔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女方起诉离婚,债务应如何分割
夫妻的共同债务不论是否离婚,原则由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负债的钱财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未经另一方同意,或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则该笔负债在法院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二、老公欠钱不还离婚了老婆是否有责任
老公欠钱不还离婚了老婆有责任。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
1、该笔借款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共同认可的债务,没有疑问的属于夫妻合同债务,这种类型的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
2、债务是由丈夫或者妻子任何一方对外所签的债务,另一方之前并不知情,但是,事后另一方对该笔债务进行了签字或者追认,那么这笔债务也就变成了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下的夫妻共同债务。
3、丈夫或者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一方的名义对外所负担的债务,但是,该笔债务的用途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的,理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三、离婚后欠款要有共同还款吗
无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夫妻共同名义所借的债务,只要这个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那么这个债务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单独出借的,远远超过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一般是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非债权人能够有证据来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所借的债务并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但是夫妻双方在借贷的时候呢共同有签字,或者一方钱借钱的时候,没有另一方的签字,但另一方在事后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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