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不是必须要到原登记地点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手续。带上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及身份证即可,如果都在异地,也可以在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经过工作人员询问后,符合条件的颁发离婚证。
一、离婚在哪里办理手续
离婚在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一般为当地区县的民政局。如果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还需要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二、办理离婚要具备哪些证件
离婚都需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应当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和证件,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
三、离婚要办什么证件?
离婚用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出具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经审查通过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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