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10:57分讯(数字记者阙影、通讯员赵华)
重庆一毒贩携带毒品去批发,正在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今日,记者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刘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买家和“中间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
刑释人员重操旧业卖毒品
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谢全曾因贩卖毒品,200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满释放后,谢全重操旧业。今年3月,先后几次在万州城区向吸毒人员出售毒品麻古。
4月14日下午,谢全打电话给张大雨,说他准备购买100克到150克的冰毒,叫张大雨给他找“货源”。
送“货”上门被当场抓获
当晚,张大雨与被告人刘强联系,刘强立即承诺第二天就送“货”到万州。次日,刘强在张大雨的带领下,来到谢全事先开好的宾馆房间。当天傍晚,被告人一伙正在宾馆房间交易、验货时,万州区公安局民警破门而入,将几人控制。
警方当场从被告人刘强随身携带的纸袋中搜出10袋白色晶体物、净重495克;从被告人谢全身上搜出4袋白色晶体物、净重33克,红色颗粒物63颗、净重5.8克;从被告人张大雨身上搜出红色颗粒物3颗、净重0.27克。同时,警方从被告人谢全身上还搜出用于购买毒品的毒资4.3万元。经鉴定,3名被告人身上的物品中,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
贩卖毒品被判处极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强购买495克冰毒后,又将毒品从重庆主城运往万州准备卖给他人,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张大雨为以贩卖为目的向毒品购买者谢全提供毒源信息,帮助谢购买毒品,其与谢全之间存在共同的贩卖毒品故意。因此,被告人谢全、张大雨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因被告人谢全、张大雨在与刘强尚未实际交付毒品及毒资时被警方抓获,故法院根据案情认定谢全准备向刘强购买的毒品数量为100克,张大雨介绍他人购买冰毒的数量为100克。同时,法院认为被告人谢全出资购买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张大雨介绍他人贩卖毒品,系从犯,对其可予以从轻处罚。
市二中院一审以被告人刘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谢全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两万元;被告人张大雨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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