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内容如下: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等等。
一、被判死刑是否有必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适用对象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法律后果是:终身没有以下的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剥夺财产继承权吗?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包括剥夺财产继承权。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剥脱政治终身是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属于一种资格刑,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以剥夺犯罪人一定资格为内容,剥夺政治权利所剥夺的权利具体有: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言论自由、出版书籍文章等内容的权利;
3、游行、示威的权利;
4、参加集会、结社的权利;
5、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6、担任国企、私企、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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