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年中的拘留次数,并没有受到任何限制。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司法拘留,不超过15日为限。司法拘留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但司法惯例认为,同一行为一般只给予一次司法拘留。如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没有新的情节,法院一般不再司法拘留,但是刑法上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几次
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几次应当根据案件的情况来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民事诉讼一审的,应当开庭审理,但对开庭次数没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提前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简单的案件是可以只开庭一次的,毕竟开庭一次就可以将案件了解清楚,有些复杂的案件,只开庭一次不能将案件情况了解清楚,这个时候就应当多次开庭,还有就是有特殊情况的,也是有可能多次开庭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发生新的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留。
全文4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