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了房贷主贷人怎么变更
离婚后变更还贷人的,按照法律规定,变更成一方的名字后已经还款的部分的二分之一支付给对方,今后的贷款由户名一方的人独自偿还。离婚后变更还贷人,需要双方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二、离婚时房贷是否要共同偿还
离婚后,在婚姻存续期间贷款购置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而偿还银行的贷款也属于共同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离婚房贷没有还完怎么办
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
(一)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
(二)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
夫妻在结婚之后才买房的,一般来说是认定属于夫妻共有房产,不过也有特殊的情况。此时房产的性质就是个人所有,那么即使夫妻离婚也不能要求对该房产作出分割。但要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话,则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均等分割,实际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对另一方折价作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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