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机关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行政机关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载明的事项有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违法事实与证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根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机关给予当事人何种行政处罚;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哪里查
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官网查。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具有法律强制力。
三、行政处罚的流程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流程是: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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