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非上市公司也可以被收购
根据收购方是否占多数,可以将其分为独立收购方和多数收购方。独立购买者也称为“独立购买者”或“单一购买者”。独立购买者和其他购买者之间没有实际的或法律上的协同作用,但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购买。共同收购人是指相互合作或者合作收购上市公司并采取一致行动的人。共同购买者也称为“一致行动人”。外商投资企业合并或者分立,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收购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收购人有大量债务,(二)最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三)在证券市场上有严重失信行为的近三年来(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
全文3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