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商标使用人想要在某外国国家或者地区(包括所有马德里联盟的成员国)获得商标保护,都可以通过逐一国家注册的途径办理商标注册。出于保护本国国内程序法的统一适用的需要,以及由于外国申请人一般不了解被申请国家的商标法律规定和商标注册申请的具体程序要求,多数国家或者地区法律都作出明文规定外国商标申请人在本国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委托本国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至于委托哪一家代理机构,则由申请人自己择定。我国国内的商标使用人到国外申请商标注册时,有些是直接寻找国外商标代理机构联系代理申请事宜,有些是委托国外的贸易伙伴代为寻找。目前,受到许多国内商标申请人欢迎的途径是,把申请商标国外注册的事宜直接委托我国的商标涉外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一切有关手续。由于这些专业的代理机构和国外商标代理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通过双方的协同工作将保证我国商标申请人安全、简便、快捷地获得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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