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钱财之后,若拾得者拒不归还的,可能构成侵占罪,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要求为1万,部分地区是五千。若钱财被盗,初步分析5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
(一)如果拾得者拒不归还的,就可能涉嫌侵占罪。
1、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起点数额: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二)如是被盗初步分析5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盗窃数额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公民到公安局报案需要以下程序。
(1)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
(2)口头报案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
(3)报案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诬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案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5)报案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和报案的行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其保密;
(6)如所报案的案件非刑警支队管辖,有权要求接待人员作出说明和指导到相应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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