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户口迁移可以撤销,撤销的程序如下:
1、到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然后申请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向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重新入户,恢复原户籍。申请恢复原户籍所需材料:
(1)恢复原户籍申请书;
(2)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
(3)原户口迁移证;
(4)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今天迁户口后悔了可以撤销吗?
1、办理了户口迁移证,又不想迁了,可以撤销;不需要特意去申请办理撤销,等待户口迁移证过期就行,迁移证过期是无效的证明,也等于撤销了。
2、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中的规定,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即一个月,居民需在有效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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