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双方都是非北京户籍的,不可以在北京领取结婚证,必须前往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有一方是北京户籍,一方不是北京户籍的,则可以在北京领取结婚证,前往北京的户籍地民政局领取即可。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一、婚姻登记可以在哪些地方办理
婚姻登记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与离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提交本人常住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如果与港澳台居民、华侨或者外国公民办理结婚登记时,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还需对子女抚养与财产处理达成一致后,才能办理。
二、结婚必须要户口本吗
结婚必须要户口本。
如果没有户口本原件,可以带着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找工作人员打印一份户口本复印件。在一个月内带着复印件去办理结婚登记。特别要注意的是,打印出来的户口本复印件,必须要盖上当地派出所的章和户籍民警的章。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也就是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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