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在法院开庭时出现紧急情况导致无法出席时,可以联系承办法官请求推迟审理。如果理由充足,法官会同意延期审理,并且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若本人不出庭,法院会主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并可能承担不利的后果。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且没有委托代理人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由于法院开庭出现紧急情况,导致无法出席。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联系该案件的承办法官,请求推迟审理。只要理由充足,法官会同意的。如果法官不同意延期审理,还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如果本人不出庭,又没有委托代理人,若是原告,法院会主动撤回起诉处理。如果是被告,法院会缺席判决。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且没有委托代理人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原 告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不 到 庭 的 处 理 方 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处理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发出传票:法院向被告发出传票,通知其应到庭参加诉讼,并说明到庭的适宜时间和地点。
二、催告:被告在传票指定的时间、地点应到庭参加诉讼,如被告逾期不到,则可以催告被告到庭。
三、依法缺席判决: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缺席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强制出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过两次传票催告后,仍不到庭的,可以强制出庭。被告经强制出庭后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处理方式可以采取发出传票、催告、依法缺席判决和强制出庭等措施。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原告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如出现紧急情况导致无法出席,被告方可以联系承办法官请求推迟审理。若法官同意,被告方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若本人不出庭且没有委托代理人,法院会主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原告方可以采取发出传票、催告、依法缺席判决和强制出庭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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