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3日晚,双峰寺70多岁的村民马德富告别家人去平房沟村走亲戚。谁承想,这一告别竟成了诀别。
马德富死于交通肇事,司机逃逸。
对着当时的现场照片,交警事故大队侦逃中队负责人段志刚向记者描述了当时出警的情景。
死者趴在马路中间,被肇事车辆由西向东拖轧17余米,没有目击证人,没有任何车辆散落物,没有直接监控设备。
毫无疑问,这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且属于侦破难度较大的无头案。但是,有难度不是借口,侦逃中队段XX、徐X、刘XX、张X四位民警心底默默许下誓言:一定要揪出真凶,还死者一个公道。
将案情前后仔细分析之后,段志刚决定先找到报案人进行询问,再复核现场。
报案者是一天津籍的货车司机,报案时驾驶重型半挂车途经现场,此人曾两次经过事故现场,第一次经过时事故还未发生,再次返回的时发现了死者,前后不过10分钟。
这是一条重要的信息,民警们终于确定了案件发生的时间段。
对现场进行再次勘察的时候,眼尖的刘XX猛然发现不远处的电线杆上悬挂着一个监控摄像头,经询问得知这个摄像头属于平房沟村村委会,在与村干部沟通之后,他们顺利地将能够看到道路的3个监控点的录像拷贝回大队,并将双峰寺中队前的两个监控也同时拷贝回队。
平房沟村的3个监控点分别处于事故地点西侧300米处,西侧1800米处,东侧1200米处,照摄的角度都在村口前的道路上,距离较远,事故发生时又接近天黑,监控质量一般,只能勉强看出过往车辆的车型。
双峰寺中队前的监控的拍摄方向也并不理想,必经之路也只是在屏幕上的一个角落,且距离较远,视线较为模糊。此时此刻,案件的线索全部都集中在了这些监控里了。
案情分析会上,办案思路比较活跃的徐满提出:监控录像中可以看到死者经过,根据老头的步速可以推测出老头行至事故地点时的时间,加上报案者提供的重要信息,我们可以再把范围缩小些。
说干就干,侦逃中队4位民警立刻驱车赶往现场对当天的事故过程进行模拟。并通过路程、时间、速度等一系列的数据计算,最终得出死者马德福经过现场的时间。
有了这个结论,我们马不停蹄地赶回队里,有针对性地开始重新查看录像。最终确定3辆通过车辆有重大嫌疑,分别为一辆红色羚羊,一辆红色正三轮摩托车,一辆银灰色越野车。
至此,案件的侦破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虽然只有3款车型,但这3款车型在我市也有数万辆的保有量。段志刚、徐满分别带队,携笔记本电脑往返于市区各修理厂、4S店,寻找经验丰富的老师傅帮助辨认车型。
在艰难的排查过程中,段志刚转变了思路,决定先从保有量最少的切诺基开始找起。经查询,全市共有切诺基12台,民警们在逐一进行排查之后,找到了当天经过现场的冀HBK955号车辆及驾驶员。
据冀HBK955号车辆驾驶员的描述,在其经过事故现场时,事故已经发生,经过事故现场之后,他还发现前方二三十米道路旁边停着一辆红色正三轮摩托车,到了这里,案情已然明朗了。
红色正三轮摩托车成为了关键。
可是我市近4万辆红色正三轮摩托车,从何查起呢?段志刚决定还得从监控里找线索。
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对比排查后,办案人员最终确定这辆红色正三轮摩托车为恒胜牌,4位民警立刻在公安网对这种恒胜牌红色正三轮摩托车进行信息检索,以便进一步缩小排查范围。
就在案件又陷入僵局的时候,冀HBK955号车辆驾驶员提供了一条重要的信息,正是这条信息的出现,使得案情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我开车经过现场之后,往仓子方向行驶,上仓子梁的时候被那辆三轮摩托车超过了,可下梁的时候就再也没看见过那辆车。
一句话点醒了段志刚,他断定,肇事车辆就在仓子一带。
2月25日晚18时许,段志刚例行排查到仓子乡大店村村民季某家。
当时他的妻子在家,得知了我们的身份后,她立刻回避了自己的目光,然后以出去找丈夫为由走出了家门。
就是这一简单的碰面,段志刚作出了自己的判断,季某有着重大的作案嫌疑。
恰逢季某此时回家,民警们当机立断,将季某带回队里询问,并将其车辆扣回队里进行查验,连续12个小时的询问后,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犯罪嫌疑人季某承认了犯罪事实,交代了整个案发过程。
当晚,季某同合伙人开着三轮经过事发地,在和对面一个大车会车的时候撞到了马德富,他们二人曾经把车停在路旁,回头看了看现场,也不知谁说了一句走吧,之后便逃离了现场。
如果当时能够采取正常的处理方式而不是逃逸,等待他们的或许就不是3—7年的牢狱之灾了。
至此,1·23交通肇事逃逸案全面告破,事故大队民警经过不懈的努力,团结协作,凭借人民警察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打击了肇事逃逸犯罪,伸张了正义,给受害者及其家属以极大的心里安慰。
案件的侦破,不仅为事故中的受害者及时讨回了公道,也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全文1.9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