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公民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独立行动,不受别人的干涉,不被非法逮捕、拘留,不被非法剥夺、限制和非法搜查的权利。公民人身自由权包括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会受到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可侵犯。公民的房屋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是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信件、电话、电信等通信手段进行通信,不受别人干扰的自由。
二、刑法253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是关于毁坏邮政电报的行为。邮政人员有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行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还窃取财物的,按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如有违反国家规定,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其他个人信息,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特别严重的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罚金。
三、非法拘禁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拘禁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对象,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对象是任何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自然人;
2、客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
3、主要部件,非法拘禁罪的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普通公民;
4、非法拘禁罪主观上是故意的,旨在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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