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开庭是调解还是宣判
1、起诉离婚开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和好的,则不需要开始正式庭审,也就需要宣判了。反之,如果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会组织庭审,通过庭审判断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并作出离婚或不予离婚的判决,即宣判。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开庭没当庭宣判的什么时候再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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